区各学校(单位)、幼儿园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余人社发〔2015〕37号)和《关于2015年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、考试的通知》,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区教育局委托,我区教育系统公需科目培训和考试工作由余杭教育学院负责实施。在前期各校报名基础上,现将我区教育系统开展2015年公需科目《物联网技术与应用》培训和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、考试时间
2015年6月21日(周日)上午(9:00-11:30)和下午(13:00-15:30), 并在上下午考试时间段内先进行考前培训辅导,再进行考试。
二、培训、考试地点及考生座位号
公需科目考试地点在杭州市余杭教育学院(原余杭区教师进修学校),详见附件《2015年公需科目考试时间、考场及座位号一览表》(本次培训考试分上午和下午两场,每位参训教师只要参加指定的一场培训与考试)。
三、考试形式
本次考试为开卷考。考生在考试时要求独立完成,可参考自己的培训材料进行考试,但不得相互抄袭(如违反考场纪律,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)。
四、注意事项:
1.各校请根据附件《2015年公需科目考试时间、考场及座位号一览表》核对报名人数。如有问题请尽快与余杭教育学院师训处取得联系。
2.请各位考生参阅附件《2015年公需科目考试时间、考场及座位号一览表》,记住自己的考试时间、考试教室、座位号,准时参加考试,开考后半小时考生不得进入考场。
3.请各位考生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参加考试(如身份证遗失,可用驾驶证、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代替),缺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,严禁代考。由于身份证号和姓名要做到合格证书上,考试时请各位老师仔细核对,如有差错,请及时告知监考老师更正。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一致。
4.请各位考生携带《物联网技术与运用》教材参加培训、考试。
5.由于余杭教育学院停车位紧张,请参训教师尽量用公共交通工具或拼车出行。
6.关于缺考: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,不另行组织补考。
7.关于领证时间:请各校派人于7月1-10日(双休日除外)到余杭教育学院教师培训服务中心(109办公室)领取合格证书。合格证书请妥善保管,遗失不补。
由于本次培训和考试关系教师的切身利益,请各校务必重视,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培训、考试。
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余杭教育学院师训处钟立老师(电话:86232502)
杭州市余杭教育学院
2015年6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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